广西创新铝业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市宏鑫化工有限公司、广西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转移危险废物至河南省处理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经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我厅同意你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南省进行利用处置(详见附件)。
二、你公司转移危险废物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要求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不得超范围、超数量转移危险废物,督促运输单位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有关规定,防止运输环节环境污染。转移危险废物前3日内向所在地生态环境局报告,同时将转移运输路线及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生态环境局,自觉接受所在地以及沿途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行政管理部门监管。
三、请钦州、百色、贺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危险废物在辖区内转移过程,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附件:危险废物转移明细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6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危险废物转移明细表
序号 | 移出人 | 接受人 | 废物名称 | 废物代码 | 数量(吨) | 转移期限 |
1 | 广西创新铝业有限公司 | 河南润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废硅藻土 | 900-213-08 | 35 | 2026年12月31日 |
2 | 广西贺州市宏鑫化工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宏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废催化剂 | 261-173-50 | 24 | 2026年12月31日 |
3 | 广西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 | 鹤壁双泉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精(蒸)残渣(S3-7异辛酯重组分) | 900-013-11 | 1300 | 2026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