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世铝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当前位置: 世铝网  >  铝业资讯  >  铝行业  >  正文

河南省率先推出赤泥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2025-12-02 17:05:48 来源: 河南工信厅

  豫工信联节〔2025〕223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主管部门,省级有关行业协会:

  《河南省赤泥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7日  


河南省赤泥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赤泥是氧化铝工业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产生、堆存量较大,做好赤泥综合利用,对保护生态环境安全、提升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发展循环经济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六部委《关于印发赤泥综合利用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升河南省赤泥综合利用水平,推动氧化铝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7年,在赤泥综合利用领域取得显著进展。赤泥源头减量、低成本降碱等关键技术取得突破,赤泥综合利用产能与氧化铝产能更加匹配,赤泥提铁、赤泥基建材等主要综合利用产品应用规模有效提升,制定一批赤泥污染防治、综合利用领域的标准,培育一批以赤泥综合利用为特色的园区和企业,建设一批赤泥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项目,新增赤泥综合利用率达到15%。

  到2030年,赤泥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赤泥性质调控、规模化利用等核心技术进一步突破,行业整体创新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创新效率显著激发的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形成。赤泥综合利用产业与氧化铝产业协同更加紧密,综合利用产品更加丰富,应用场景得到拓展。覆盖赤泥综合利用各环节、各领域的标准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力、赤泥综合利用量效齐增的可持续发展格局,新增赤泥综合利用率达到25%。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赤泥源头控制攻坚行动

  1.推动赤泥源头减量。依法实施氧化铝生产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强化矿石采购环节质量管控,提高铝土矿入厂品质。鼓励氧化铝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采用适用工艺路线和技术装备,降低赤泥产出率。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氧化铝生产过程深度融合,构建智能化生产管控系统,实现对溶出阶段反应时间、温度、碱度等关键技术参数的精准控制,提高溶出率,降低赤泥产生量。2027年底前,全省氧化铝企业全部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采用适用工艺路线和技术装备,实现智能化生产管控。2030年底前,力争全省氧化铝企业年赤泥产出率较2024年下降不低于5%。(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郑州、洛阳、焦作、三门峡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以下均需郑州、洛阳、焦作、三门峡市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源头提升赤泥可利用性。强化赤泥产生过程管理,实施对矿石预均化、分选加工等环节的精细化控制,提升赤泥成分稳定性。做好赤泥堆存前处理,推广赤泥在线降碱、无热干化工艺技术,降低赤泥的碱含量和含水率。鼓励赤泥分质分类贮存管理,按照成分、性质和潜价值分质分类贮存,为后续综合利用提供便利条件。2027年底前,力争全省氧化铝企业新增赤泥碱含量、含水率较2024年分别下降不低于5%。2030年底前,力争全省氧化铝企业实现赤泥分质分类贮存科学管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赤泥综合利用扩容增量行动

  1.扩大现有途径利用规模。鼓励企业加大对赤泥中铁、铝、钙等元素的提取力度,推动利用赤泥生产氧化铁粉、硅铁粉、硅铝粉、高钙铝粉、铝铁粉等产品。支持钢铁企业在配矿冶炼、烧结球团、铁矿石脱磷、化渣等环节,以及短流程炼钢等领域使用赤泥综合利用产品。在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支持企业利用赤泥生产烧结砖、免烧砖、透水砖等产品。支持赤泥改性技术在路基材料、路面材料、地基场坪等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聚焦提铁、工程建设等赤泥利用规模较大的重点领域,以及氧化铝产生企业集中地区,建设一批产业化示范项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 赤泥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工程

  郑州。依托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开展赤泥提取镓、钪、钛、锂等稀有金属;推进净水剂、粉体材料等产品制备产业化示范;研发推广赤泥基铁铝酸盐胶凝材料制备技术;鼓励赤泥基路基材料中试研究。

  洛阳。依托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发展赤泥提取金属锂,推进赤泥提取氧化钠和氧化铝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开展赤泥制备聚化燃料、吸附剂、催化剂等功能性材料及生态修复材料应用试验。

  焦作。依托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发展赤泥提铁,制取氧化铁和还原铁精粉,开展赤泥地质聚合物、路基材料、建筑材料制备和生态修复材料示范。

  三门峡。依托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发展赤泥提金属镓、锂等,开展赤泥制砖、机制砂、路基材料、保温材料等综合利用产品。

  2.发展赤泥综合利用产品。积极拓展赤泥在铁质矫正剂、混凝土、回填充填材料、地质聚合物等产品中的应用。支持利用赤泥生产陶粒、陶瓷、建筑模板、人工砂、新型岩棉、微晶玻璃、工程预制件,以及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等。鼓励赤泥在化工、土壤用产品研发应用,推动利用赤泥生产脱硫剂、复合净水剂、充填剂、活性载体、颜料、染料等化工产品,以及硅肥、土壤调理剂、生态修复材料等土壤用产品。2027年底前,赤泥在混凝土、地质聚合物等产品应用方面有重大突破,2030年底前相关领域力争实现规模化生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拓展赤泥综合利用新场景。探索利用赤泥提取镓、锂、钪等稀有金属。推动赤泥改性土壤化利用,并对赤泥中重金属含量以及改良后的土壤重金属含量进行监测,避免造成土壤污染。逐步扩大赤泥综合利用产品在路基材料、人工砂、土壤调理剂、胶凝材料、生态修复材料等领域的应用规模,鼓励因地制宜在回填、充填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试点。2027年底前,赤泥提取稀有金属技术有重大突破,在赤泥改性土壤化、回填、充填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一批利用试点,2030年底前相关领域形成规模化应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1.加快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联合攻关,加大对赤泥化学成分、物相特性、结构特征等的基础研究。探索优化氧化铝生产工艺,重点研发非石灰拜耳法溶出技术、赤泥形成过程铁硅矿物差异化结晶解离技术,推动赤泥源头减量。开展赤泥性质调控技术研究,重点突破赤泥水分、粘度、碱度、元素赋存形态调控等关键技术难题。探索突破碳化法、酸法赤泥脱碱技术,降低处理成本。加强赤泥干化、筛分等技术装备的研发,为赤泥的分类、分级、分质利用提供保障。加快研究微细粒磁化与捕集等关键技术,探索采用低温磁化焙烧、还原熔炼、液相还原、矿浆电解等先进工艺进行提铁,提高赤泥铁元素回收率。聚焦高温烧成、低温固化等工艺环节,优化赤泥基胶凝材料、回填充填材料的制备技术,提高赤泥的掺量和产品性能。加快研究低成本赤泥基路用材料固化、激发助剂,加强在道路工程建设领域规模化利用。2027年底前,完成赤泥综合利用领域省重点研发专项。2030年底前,组织实施赤泥综合利用相关领域省级科研计划不少于10项。(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赤泥综合利用创新体系。搭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支持氧化铝生产企业、赤泥综合利用企业、产品使用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加强人才、技术交流,形成协同创新合力。支持建设赤泥综合利用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为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提供支撑。鼓励建设相关技术中试验证平台和产业化孵化平台,畅通技术创新到产业化应用过程,加速科研成果转化。2027年底前,培育一批赤泥综合利用省级科技创新平台。2030年底前,建成一批赤泥综合利用技术中试验证平台和产业化孵化平台。(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产业协同发展行动

  1.统筹布局赤泥综合利用产业。相关地市应结合氧化铝产业发展趋势,合理布局赤泥综合利用产业。鼓励探索“产用挂钩”创新模式,落实氧化铝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排放、谁治理”原则,推动赤泥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2027年底前,相关地市应配套建设与实现国家目标相匹配的赤泥综合利用能力。2030年底前,全省在赤泥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赤泥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引导氧化铝生产企业、赤泥综合利用企业与钢铁、化工、建材、交通等重点应用行业加强合作,建立产业协作机制,推动后端综合利用产品使用需求向前端、中端环节延伸。鼓励企业将赤泥与厂区内、园区内的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固废协同利用,生产建筑材料等产品,回用于厂区、园区、地区建设。立足区域供需关系和产业结构,积极推动赤泥综合利用跨地区协同合作。加强部门协同,依托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推动赤泥产生、利用、贮存等全口径信息共享。2027年底前,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部门协作机制有效运转。2030年底前,进一步优化完善园区内赤泥、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各类固体废弃物深度协同处置体系,促进重点区域内固废资源供需关系精准匹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资源利用效率与产业协同效能双提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赤泥产出重点地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氧化铝生产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制定赤泥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表、路线图。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牵头抓总,加强工作调度和指导,定期汇总梳理赤泥产生、利用情况,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建立部门协同和省市联动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资金、政策和重大项目的有效衔接,确保政策落到实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培育骨干力量。深入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支持创建绿色工业园区、“无废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鼓励氧化铝企业创建绿色工厂、“无废企业”,推动属地“无废城市”建设,提高赤泥就地资源化利用效率。培育一批赤泥综合利用领域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一批赤泥综合利用知名产品,提升市场影响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标准体系。围绕元素提取、路用材料、建筑材料、充填材料、土壤改良材料等领域,制定完善赤泥综合利用产品标准。围绕赤泥预处理、污染防治、综合利用产品、检验检测和碳减排核算等方面,研究相关标准规范,构建上下游相互衔接、协同配套的赤泥综合利用标准体系。鼓励制定地方标准,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

  (四)加强激励约束。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科研“揭榜挂帅”、技术改造、设备更新、项目建设。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模式,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信托等金融工具,支持设立市场化运营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基金,探索创新“股贷债保”联动机制,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赤泥综合利用。支持有条件的省管企业以市场化方式与固废综合利用企业开展合作。根据赤泥建材产品相关标准建设和产业发展情况,落实对赤泥建材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鼓励在政府工程等项目建设中使用赤泥综合利用产品,逐步提升使用比例。实施差异化生态环境管控,落实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制度,支持B级及以下氧化铝企业争创A级企业;对大比例消纳赤泥的综合利用企业给予错峰生产豁免支持。对赤泥综合利用企业在用地审批、项目立项、环评、污染物排放指标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支持。鼓励开展赤泥堆存库原位生态修复,腾退土地支持企业扩大再生产。(省委金融办、财政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府国资委、省税务局、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河南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定期举办技术交流、应用场景及典型案例推广等活动,加强产业政策、赤泥资源属性和可安全利用方面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接受度,营造有利于赤泥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社会氛围。鼓励企业开展交流合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关于《河南省赤泥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解答


(责任编辑:静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