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厅委托,贵州省自然资源勘测规划研究院已完成清镇市麦格乡犁树桠铝铁矿山矿业权出让收益计算工作。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取消后相关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储函〔2016〕47号),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
二、公示内容
《矿业权出让收益计算表》(附件一)、计算结果的报告等(附件二)。
三、计算结果
(一)清镇市麦格乡犁树桠铝铁矿山与国家矿产地(清镇市麦格矿区)重叠。现因办理采矿权延续,申请按财综〔2023〕10号文规定处置矿业权出让收益。
(二)原处置价款(出让收益)情况:
1、2011年办理采矿权整合延续时申请处置矿业权价款,根据黔国土资储备字〔2010〕83号,截至2006年9月30日,备案的铝土矿矿石总资源储量为153.18万吨,保有资源储量88.68万吨,计算矿业权价款177.36万元(88.68万吨×2元/吨=177.36万元)(办文编号001-02-20110197),价款等均已缴清。采矿权有效期至2018年3月,矿区面积1.1812平方千米,开采标高+1525m~+1200m;
2、2019年再次延续申请处置矿业权出让收益,根据黔国土资储备字〔2018〕99号,截至2018年3月26日,备案的铝土矿总资源储量169.71万吨,保有资源储量72.64万吨,扣除原已处置过价款的资源总量后为16.53万吨(169.71万吨-153.18万吨=16.53万吨),计算矿业权出让收益33.06万元(2元/吨×16.53万吨=33.06万元)(办文编号001-19-201900379),出让收益已一次性缴清。采矿权有效期至2025年12月,矿区面积缩减至1.1507平方千米,开采标高不变。
综上,清镇市麦格乡犁树桠铝铁矿山已完成有偿处置的铝土矿资源量169.71万吨。
(三)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准予贵州省清镇市麦格乡犁树桠铝铁矿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复函》及专家评审意见书(黔自然资储备字〔2025〕29号),截至2025年6月30日,备案的铝土矿总资源量371.05万吨,开采动用铝土矿资源量127万吨,保有铝土矿资源量244.05万吨;伴生镓金属量104.92吨。矿区面积不变,开采标高拟缩减至+1525m~+1320m。
(四)截至2025年6月30日,清镇市麦格乡犁树桠铝铁矿山铝土矿总资源量371.05万吨,历年开采动用铝土矿资源量127万吨,已完成有偿处置铝土矿资源量169.71万吨,已完成有偿处置未动用资源量42.71万吨(169.71万吨-127万吨=42.71万吨),未有偿处置资源量201.34万吨(371.05万吨-169.71万吨=201.34万吨);伴生镓金属量104.92吨,均为未有偿处置资源量。
综上,清镇市麦格乡犁树桠铝铁矿山未有偿处置的201.34万吨铝土矿资源量及104.92吨镓矿资源量矿业权出让收益在矿山开采时,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
四、其它
公示期若对计算结果有异议的,请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三),并以正式文件报送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政务窗口(地址:贵阳市遵义路原展览馆贵州省电子政务中心),咨询电话:0851—86815013(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省政府大院5号楼427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