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7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5/453/AD28R2号公告称,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5年10月14日第95号决议,决定将原产于中国和阿塞拜疆铝带(俄语:алюминиевая лента)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6月29日(含),其中,中国涉案产品税率为13.14%,阿塞拜疆税率为16.18%。
2019年5月7日,欧亚经济联盟对原产于中国和阿塞拜疆的铝带启动反倾销调查。2020年9月24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开始对原产于中国和阿塞拜疆的铝带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生产商南通恒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Nantong Hengjin Composite Material Co., Ltd.)及中国其他生产商为13.14%,阿塞拜疆涉案生产商为16.18%,措施自2020年10月24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0月23日。2025年6月30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中国和阿塞拜疆的铝带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案件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7606 11 910 0、7606 12 200 3、7606 12 200 8、7606 12 920 3和7606 12 920 8项下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