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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申报开始!

2025-03-27 17:50:31 来源: 再生金属分会

  为引导废铜、废铝加工配送和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推动再生金属产业绿色转型,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3年12月印发《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工信部2023年第36号)(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并于2024年12月正式发布首批27家废铜铝加工利用企业入围名单。作为行业发展的里程碑式文件,首批废铜铝加工利用企业具有显著市场竞争力,为行业规范发展树立了标杆。据悉,即将上市的铸造铝合金期货或将进入《规范条件》名单作为注册交割的重要参考条件之一。近日,2025年《规范条件》申报工作现已正式启动,各省份工信部门陆续发布通知,组织企业申报。再生金属分会建议各有关企业把握政策机遇积极申报,并梳理了以下申报要点:

  申报主体

  (1)经过拆解、破碎、分选、打包等工序,将废铜处理成可供再生利用企业进行熔炼和深加工的原料的废铜加工配送独立法人企业。

  (2)经过拆解、破碎、分选、打包等工序,将废铝处理成可供再生利用企业进行熔炼和深加工的原料的废铝加工配送独立法人企业。

  (3)将成分明确、杂质含量低的铜废料,直接配置熔炼成某种牌号或与之相近的合金的再生铜直接利用独立法人企业。

  申报流程

  (1)企业根据《规范条件》自愿申请,编制《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

  (2)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材料进行预审,各省市预审时间不一致,各地要与所在地相关部门确认。

  (3)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接收本地区相关企业的申请,并按要求对申报企业进行核实,提出具体审核意见,将符合本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4)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组织专家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现场核查。对符合本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公告。

  相关要求

  (1)土地要求:企业应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若土地为租用,合同期限不少于15年)。

  (2)加工配送规模:废铜加工配送企业年加工配送能力应在5万吨及以上,厂区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废铝加工配送企业年加工配送能力应在10万吨及以上,厂区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

  (3)装备和工艺:分选设备能够实现不同种类金属及不同系列合金的有效分离。含热解工艺的拆解企业应符合《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 1091)中热解相关技术要求,并配备相应的二噁英防控设施。再生铜直接利用企业应采用“竖炉+精炼炉”、5吨以上工频及中频电炉、熔化率2吨/小时以上的大吨位电炉或其他先进的设备设施,应采用先进的连铸连轧或半连铸设备及过程控制技术。

  (4)能耗要求:破碎分选工艺单位加工量综合能耗应低于12千克标准煤/吨金属,热解工艺单位加工量综合能耗应低于30千克标准煤/吨金属,废旧电线电缆拆解工艺单位加工量综合能耗应低于11千克标准煤/吨金属。再生铜直接利用企业单位利用量综合能耗应当达到《铜及铜合金加工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50)中1级能耗限额等级。应配套粉尘收集、污水处理和噪声控制等环境保护设施。

  (5)水耗要求:循环水重复利用率应在98%以上。

  (6)管理体系:应建立满足GB/T 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再生铜直接利用企业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7)产品质量:废铜铝加工配送产品应达到《再生铜原料》《再生黄铜原料》《铜及铜合金废料》《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等的相关要求。再生铜直接利用产品质量应符合《电工用火法精炼再生铜线坯》《再生铜及铜合金棒》等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

  企业应按时间节点如实填报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对各项要求的符合性作出详细说明,提供证明材料,保证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通过有关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相关信息可咨询当地主管部门和协会。协会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申报,欢迎意向申报企业垂询,共同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静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