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2月28日晚间公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包头铝业吸收合并内蒙古华云,按评估价值以包头铝业自身部分股权置换中铝集团持有的内蒙古华云50%股权。吸收合并完成后,内蒙古华云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将予注销,中铝集团将成为包头铝业的参股股东。包头铝业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华云现为包头铝业的控股子公司,包头铝业与中铝集团各持有内蒙古华云50%的股权。现为解决包头铝业与内蒙古华云之间电解铝产能与电力能源产能结构不均衡的问题,消除企业转供电政策障碍,包头铝业拟吸收合并内蒙古华云。
同日公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中铜西藏矿业有限公司及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共同设立中铜(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约人民币47.6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