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公告,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深圳东阳光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创投”)、宁波城投赋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城投”)、宁波勇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勇诚”)、禤慧宁、王滨、梁相炳共同出资设立宁波勇诚东阳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宁波东阳光创投”、“合伙企业”或“基金”)。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4,900 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 49%。
本次投资旨在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先进的投资理念和优秀的投后管理能力,围绕公司产业链及产业生态领域,投资布局新材料、新能源、高端制造等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产业项目,有助于公司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的协同合作,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和整体盈利能力。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