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水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山东省电解铝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应做好与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的衔接,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厅反馈沟通。试行期间,国家、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联系人:行政许可处吴德华0531-51798308
省环境评审中心王勃0531-51798996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19日
附件:《山东省电解铝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