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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汇总

2019-11-11 15:06:49 来源: 有色宝信息中心

  随着采暖季到来,秋冬季环保攻坚战在全国范围内拉开序幕。各省市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因地制宜各自拟定了适用于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对于铝行业而言,有的地区为电解铝、氧化铝等上游原材料生产大省,有的地区为下游铝加工生产基地,方案中对企业的生产及运输等方面的规定因产品及地域的迥异互有差异,对生产商及市场行情影响各不相同,以下为世铝网汇总摘录的各地区《行动方案》中有关铝产业的部署: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实施时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重点区域及企业: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定州、辛集、济源市人民政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任务:

  深入推进重污染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各地要按照本地已出台的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高质量发展等方案要求,细化分解2019年度任务,明确与淘汰产能对应的主要设备,确保按时完成,取得阶段性进展。山东、河南积极推进10万吨以下铝用炭素生产线压减工作。

  深入推进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全面加强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管控。2019年10月1日起,各地焦化行业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环节无组织排放。电解铝企业全面推进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实施热残极冷却过程无组织排放治理,建设封闭高效的烟气收集系统。

  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对重点行业中钢铁、焦化、氧化铝、电解铝、炭素、铜冶炼、陶瓷、玻璃、石灰窑、铸造、炼油和石油化工、制药、农药、涂料、油墨等15个明确绩效分级指标的行业,应严格评级程序,细化分级办法,确定A、B、C级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A级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强度等应达到全国水平,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应达到省内标杆水平,适当减少减排措施。

  山东省发布《关于组织实施2019-2020年度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的通知》

  实施时间::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

  重点范围是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7个通道城市的建材、焦化、氧化铝电解铝、碳素、铜冶炼、石油化工、制煤氮肥、钢铁,以及涉及VOCs排放的医药、农药行业企业。建材行业主要包括水泥、陶瓷、耐火材料、砖瓦、玻璃、岩棉等行业企业。

  对重点行业中钢铁、焦化、氧化铝、电解铝、炭素、铜冶炼、陶瓷、玻璃、炼油和石油化工、制药、农药企业,应参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严格评级程序,细化分级办法,确定A、B、C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原则上,A级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强度等应达到全国水平,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应达到省内标杆水平,适当减少减排措施。对C及企业及其他未实施绩效分级的重点行业,应依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有关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错峰生产措施。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的企业,不纳入绩效分级范畴,应采取停产措施或严级别限产措施,以生产线计。

  河南省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实施时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2019年年底前,煤电行业,全省力争完成160万千瓦落后煤电机组关停任务;焦化行业,安阳市、济源市、洛阳市、平顶山市、许昌市等城市列入淘汰清单的企业,减少煤炭消费60%;化工行业,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漯河市、三门峡市、南阳市、驻马店市、周口市等城市列入淘汰清单的企业,减少煤炭消费60%;有色行业,郑州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焦作市、三门峡市、新乡市等城市列入淘汰清单的企业,减少碳素产量50%。达不到煤炭消费量或产能削减任务的实施停产。

  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2019年10月底前,郑州市针对耐火材料、碳素等产业集群,许昌市针对铸造、有色金属再生等产业集群,平顶山市针对煤炭洗选、化工等产业集群,焦作市针对制革、煤炭洗选、塑料制品等产业集群,新乡市针对家具、冶炼等产业集群,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建设清洁化产业集群。产业集群升级改造要明确产业发展定位,确定发展规模及结构,按照早退出、早受益的原则,率先淘汰退出一批;支持做优做强,支持兼并重组,优化整合一批;加大经济、财税、环保等政策支持,正向引导激励标杆建设一批;统一标准,严格约束,改造提升一批。

  制定地方环境保护标准。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河南省《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涂装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6个标准制定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

  广西2019年冬季—2020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实施时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

  重点加大对陶瓷、玻璃、砖瓦、耐火材料、石灰、矿物绵、铸造、铁合金、再生有色金属、碳素、化工等行业的监管,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加大涉工业生产炉窑类企业的综合整治力度。2019年年底前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的60%。对“散乱污”企业,严格依法依规分门别类地实施淘汰、整合和提升,防止死灰复燃。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关于自治区重点行业采暖期实施错峰生产的通知

  实施时间:重点行业实施错峰生产的时间以当地供暖期时间为准。各地(州、市)、兵团各师(市)根据采暖期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结合各行业实际情况,可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时间按《新疆水泥错峰生产管理办法》规定并结合新经信办〔2018〕596号文执行。

  实施范围:

  1.“乌-昌-石”区域,包括乌鲁木齐市七区一县、昌吉市、阜康市、石河子市、五家渠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沙湾县、重点区域内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第八师、第十一师、第十二师。

  2.“奎-独-乌”区域,包括奎屯市、乌苏市、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重点区域内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

  行业排放标准

  有色行业:根据电解铝生产工艺特点,对于已明确要进行电解铝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暂缓执行采暖期错峰生产,但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否则下一年度采暖期严格执行错峰生产;电解铝企业可将设备大修、检修等工作安排在采暖季错峰生产时间段内;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电解铝企业要积极采用炭素焙烧间歇性停炉保温、电厂降负荷等措施完成减排目标。超低排放标准:电解铝碳素企业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毫克/每立方米、35毫克/每立方米)的。

  聊城市2019—2020年度采暖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实施时间:错峰生产实施时间原则为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3月 15日,错峰生产实施时间短不得少于两个月。

  实施范围:主要针对我市的建材、焦化、氧化铝、电解铝、碳素、铜冶炼、石油化工、制煤氮肥、钢铁,以及涉及VOCs排放的医药、农药行业企业。建材行业主要包括水泥、陶瓷、耐火材料、砖瓦、玻璃、岩棉等行业企业。

  实施原则

  (一)实施差异化管理。重点行业中钢铁、焦化、氧化铝、电解铝、炭素、铜冶炼、陶瓷、玻璃、炼油和石油化工、制药、农药企业,按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确定A、B、C等级,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A级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强度等达到全国水平,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达到省级内标杆水平,减少减排措施;C级企业及其他未实施绩效分级的重点行业,实施错峰生产;

  (二)落实停限产措施。对于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的企业,应停产或严级别限产,以生产线计。

  (三)兼顾保障民生。错峰生产企业涉及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应保障基本民生需求。企业应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大允许生产负荷,经当地政府批准,并报市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四)错峰应急相结合。已经落实错峰生产要求的工业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不再采取其他临时性应急停产和限产措施,继续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运输措施。

  聊城市2019-2020年度采暖季工业铝产业企业豁免名单

  茌平信源碳素有限公司(所属等级A)

  山东信发华源铝业有限公司(所属等级A)

  聊城信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等级A)

  聊城信源集团有限公司(一厂)(所属等级A)

  山东信发华信铝业有限公司(所属等级A)

  阳泉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

  实施时间:2019年11月1日0时—2020年3月31日24时

  工作任务:

  除焦化企业外,对2019年10月30日前未按期完成年度治理改造任务并通过验收的工业企业,予以停产治理。年度治理任务未完成不得恢复生产;长期停产企业,未达到年度治理要求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重点对建材(砖瓦、耐火、陶瓷、石灰、玻璃、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等)、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独立洗选煤等重点行业涉气企业实施错峰生产。

  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生产设施,限产40%,其中,位于城市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50%,不影响生产安全的情况下可采取停产错峰。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类的企业限产20%,其中,位于城市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2019年10月30日前实际生产负荷已低于上述错峰生产比例要求的,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和进出厂区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不增加的原则,核定错峰生产负荷。对满足环保排放要求且污染物排放总量小、对稳增长、稳就业、稳外贸等影响大的生产工序,可适度减少错峰。对承担供气、供热、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企业,根据承担任务量由县(区)工信、生态环境部门核定大允许生产负荷,报县(区)级人民政府批准,市工信、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如国家、省关于错峰生产有更严格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有色行业错峰生产:

  山西兆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铝分公司二分厂停产;山西兆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氧化铝一条生产线停产。

  碳素企业煅烧、焙烧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稳定达到10、100、100 mg/Nm3以下的,错峰停产50%,以时间(2019年12月15日—2020年2月29日)或生产线数量计;达不到上述标准的,停产整改。

  石家庄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实施时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对重点行业中钢铁、焦化、氧化铝、电解铝、炭素、铜冶炼、陶瓷、玻璃、石灰窑、铸造、炼油和石油化工、制药、农药、涂料、油墨等15个明确绩效分级指标的行业,应严格评级程序,细化分级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实施差异化管控。对非重点行业,根据行业排放水平、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程度等,合理制定应急减排措施。

  长治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实施时间:2019年10月1日00时至2020年3月31日24时

  企业厂区内错峰运输: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煤炭、玻璃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一律实施错峰运输。重点用车企业要合理安排运力,封存自有车队中排放较高的车辆,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五以上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有条件使用铁路运输的,原则上全部采用铁路运输。

  东营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实施时间:2019 年10月-2020年3月

  实施错峰运输。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石化、有色金属、 有机化工、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 (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应制定错峰运输方案,并 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原则上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2019年底前,重点企业和单位在车辆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并保留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

  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石化、有色、电力、化工、 建材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以及港 口码头,制定错峰运输方案,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 预案中,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重型载货车进出厂区。

  呼和浩特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实施时间: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年4月15日

  电解铝企业全面推进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实施热残极冷却过程无组织排放治理,建设封闭高效的烟气收集系统;对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石化及化工等重点行业及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的现役企业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或更严排放标准;加快钢铁、焦化、氧化铝、电力等重点企业铁路线建设;2019年实现已配套建成铁路线的企业主要由铁路运输大宗物料,未配套建设铁路线的要尽快完成规划;抓好钢铁、焦化、氧化铝、电解铝、炭素、陶瓷、石灰窑、铸造、炼油和石油化工、制药、涂料、油墨等 15 个行业的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管控。

  菏泽市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方案

  实施时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深入推进重污染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对铝用炭素行业进行排查,积极推进10万吨以下铝用炭素生产线淘汰。加大化工园区整治力度,推进安全、环保不达标以及位于环境敏感区的化工企业关闭或搬迁。(责任部门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12月底前,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完成人造板、家具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蓬莱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时间:错峰生产的时间原则上为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

  实施范围:(一)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的实施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水泥(不含粉磨站)、有燃煤设施的铸造、有色(主要指电解铝、铝用炭素)、建材(含砖瓦窑、陶瓷、玻璃棉、岩棉、石膏板等)、医药(涉及原料药生产的涉VOCs排放工序)、农药(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等行业的企业。

  (二)实施差异化管理,参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严格评级程序,细化分级办法,确定A、B、C等级(名单由生态环境部门确定),对达到A、B级的企业,可不错峰、也可适当减少错峰时间;对C级等各类污染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全面采取错峰生产措施。

  后续方案陆续添加汇中……

(责任编辑:静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