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企业集团内部电解铝产能跨省置换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原〔2017〕101号)要求,现将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38.8万吨电解铝产能置换方案核实意见及声明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0月28日-11月1日,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监督投诉方式:卡哈尔 0991-4518103
自治区经信委(自治区国防科工办) 2017年10月28日
附件:关于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38.8万吨电解铝产能置换方案核实意见及企业声明的公示.docx